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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后方军工生产下滑,是中了“造不如买,买不如白拿”的毒
发布时间:2025-04-13 14:48 浏览次数:176

在部分苹果产品爱好者中,曾流行一种观点,认为1927到1937年间是中华民国的鼎盛时期,被冠以"黄金十年"的美誉。然而,这种说法经不起深入推敲和客观分析。实际上,那段时期虽然在某些领域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整体发展状况远未达到"黄金"水准。无论是经济、政治还是社会层面,都存在诸多问题和局限性。这种过分美化的观点,更多是出于主观臆想而非基于历史事实。

过去十年,中国的近代工业发展主要集中在沿海和东北区域。相比之下,内陆地区,特别是西北和西南,经济发展水平明显滞后。

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仅三个月,日军迅速控制了整个东北地区。这一事件导致中国失去了12.5%的国土面积,以及大量的资源产出,包括30%的煤炭、79%的铁矿、93%的石油、55%的黄金、23%的电力、37%的森林、41%的铁路和37%的外贸份额。尽管一些人声称这是“黄金十年”的一部分,并将东北的工业产出作为论据,但实际情况是,这些工业资源并未被国民政府掌控,也没有为中国民众谋取利益。相反,这些工业设施被日本侵略者利用,极大地增强了他们的军事力量。东北不仅为关东军提供了大部分武器装备,还持续向中国其他地区的日军输送物资。

那么,国民政府实际掌握的工业实力到底怎么样?就拿国防相关的军工生产来说吧。1936年,由兵工署直接管理的各个兵工厂,总共造出了32万多支步枪,近3500挺机枪,还有976门82毫米迫击炮。子弹产量倒是不少,达到了4亿多发,山野炮弹也造了335万多发,迫击炮弹有77万多发。手榴弹更是生产了545万多枚,另外还有33万多发信号弹和5万7千多副防毒面具。不过,这些武器产量还是不够用,最要命的是,造这些军火用的钢材还得从国外买。

1937年"卢沟桥事变"爆发后仅半年时间,中国最富庶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便落入敌手。这一区域的经济陷落,给本已脆弱的国家经济体系带来了更为沉重的打击。作为当时中国最重要的工业基地和商贸中心,长三角的失守不仅意味着大量工厂、企业的损失,更直接导致国家财政收入锐减,对外贸易渠道受阻,整体经济形势急剧恶化。这一事件成为中国近代经济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标志着中国经济进入了更为艰难的抗战时期。

作为中国的经济枢纽,上海汇聚了国内工业的核心力量。根据国民政府经济部1937年的工厂登记数据,全国共有3935家工厂,其中上海一地就占据了1235家,比例超过30%。与此同时,沿海地区的工厂总数达到2063家,占全国的51%。若战争规模扩大,这些沿海工业基地将最先面临敌人的破坏威胁。

早在抗战全面打响之前,不少关心国家安危的仁人志士就对工业集中在沿海地区的隐患表示过忧虑。他们多次提出建议,主张将沿海的工厂转移到内陆地区,以便保护国家经济命脉。然而,尽管当时的国民政府有过将工业重心向内陆转移、建立后方生产基地的规划,个别军工厂也做了一些搬迁的准备,但直到战争爆发,沿海地区的工业整体上仍没有进行实质性的迁移行动。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后,北平、天津相继沦陷,上海形势岌岌可危。面对这一紧急情况,国民政府不得不采取行动,开始组织沿海地区的工厂向内地转移。为了确保迁移工作顺利进行,政府将需要搬迁的企业分为两种类型,并针对不同类别制定了相应的扶持政策。首先,对于与国防需求直接相关的企业,如机械制造、化工、冶金、能源、交通设备、服装和药品等工厂,政府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这些支持包括迁移费用的补贴、优先运输权、发放奖金以及提供建厂用地等实质性帮助。其次,对于食品加工、教育用品和文化用品等民用企业,政府也给予了必要的政策倾斜。这些企业可以享受税收减免、免除货物检查、运输便利以及政府代为征用建厂用地等优惠措施。通过这种分类管理的方式,国民政府有效地推动了沿海工业向内地转移,为抗战时期的物资供应和工业生产提供了重要保障。

在工厂内迁的过程中,国民政府的组织工作显得相当混乱。战前,巩县兵工厂完全依赖进口设备和原材料,不仅能制造枪支和火炮,还设有一个年产120吨毒气的化学工厂,生产包括催泪、呕吐、喷嚏等非致命毒剂,以及致命的光气等化学武器。然而,“7·7”事变后,兵工厂的搬迁过程并不顺利,导致大量设备遗失。特别是生产步枪的车间遭到轰炸,完全丧失了生产能力。而迁移至湘西的机枪生产部门,年产量也大幅下降,仅能维持几百挺机枪的生产水平。

到1940年,沿海地区工厂向内陆迁移的行动大体完成。这一过程中,总共转移了448家私营工厂和矿山,运送了12万吨物资,以及超过1.2万名技术工人。迁移的目的地主要是四川,那里接收了254家工厂,其次是湖南121家,陕西27家,广西23家,其他省份合计23家。在这些迁移的工厂中,机械制造类占40.4%,纺织类21.65%,化工类12.5%,教育文具类8.26%,电器类6.47%,食品类4.91%,钢铁类0.24%,其他类别占5.57%。

尽管迁移的工厂数量不多,但这些企业大多是国内工业的领头羊,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完整的产品线。其中包括不少知名企业和行业标杆,同时还有大量经验丰富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专家随同搬迁。

随着战时工业向西部转移,特别是数百家私营工厂迁往内地,极大地推动了后方地区的军事和民用工业的进步,使得西南地区迅速崛起为重要的工业基地。以重庆为例,原本仅有十几家机械工厂,到了1940年,这一数字激增至133家。同年,西南地区已初步形成了包括重庆、川中、广元、川东、桂林、昆明、贵阳和宁雅在内的八大新兴工业中心。这一系列变化不仅调整了国内工业分布的不均衡状况,还促进了后方经济的增长,为长期抗战奠定了坚实的物资基础。在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前,国民政府所需的军用品超过80%是由这些内迁的私营工厂提供的。

在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国民政府将主要资金投入到关键工业领域,包括电力、石油、钢铁、电工、金属和机械等行业。从1940年到1942年,国民政府在工业上的总投资超过2亿法币,其中重工业获得了1.7亿法币,占比高达83.5%。相比之下,轻工业的投资仅有2428万法币,占比仅为11.9%,这还不包括被划归为能源工业的酒精工业。

电力是推动现代工业发展的核心要素。为了满足战时后方经济的需求,资委会在内地积极构建电力工业体系,主要依靠国营电厂为工业提供电力支持,同时重点发展水电资源。这些举措使得电力部门成为资委会旗下增长最为迅速的领域,有效支撑了后方经济的发展。

石油作为现代工业和交通的核心能源,在二战前的中国产量极为有限,主要集中在延长等少数地区。1938年,国民政府成立了甘肃油矿筹备处,次年便实现了石油开采。此后,产量迅速攀升。1939年,原油产量为12.9万加仑,汽油仅为0.4万加仑。到了1942年,原油产量飙升至1426.2万加仑,汽油产量也达到189.6万加仑。这一增长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战时后方地区液体燃料的短缺问题。

为应对战时钢铁需求,国民政府成立了钢铁委员会,负责协调后方钢铁的生产、进口和销售。1941年,后方生铁产量达到6.3万吨,钢产量超过2000吨。到1945年,西南地区的钢铁厂数量增至200多家,年产钢铁1.2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48%。此时,西南地区的钢铁工业已具备完整的生产能力,能够进行冶炼、炼钢、轧钢,并生产各类板材、角钢、线材及军工所需的钢材。

1942年,国家资本主义占据了工业资本总额的69.5%,主要集中在冶金、电力、能源、机械和电气等行业。与私营工业相比,国家工业资本的规模显著更大。国营企业的资本规模普遍较高,其中资本低于10万元的国营厂矿仅占40%,而私营厂矿的这一比例则超过70%。国营厂矿的平均资本达到200万元,而私营厂矿的平均资本则不到20万元。在工人数量方面,国营厂矿平均拥有100多名工人,而民营厂矿的工人数量通常在50人以下。此外,国营厂矿的平均动力设备为100马力,而民营厂矿仅为30马力。

在官僚资本和买办企业垄断市场资源、控制运输渠道的背景下,规模小、技术落后的民族工业举步维艰。1942年后,后方地区物价飞涨,通货膨胀失控。数据显示,1942年通胀率达290%,1943年攀升至364.1%,1944年虽有回落至204.9%,但1945年又反弹至312.9%。物价飙升导致企业资金需求激增,但后方工业资金供给严重不足,许多企业被迫停产。此后,情况持续恶化,工业发展每况愈下。工厂倒闭潮愈演愈烈,据工矿调整处1943年统计,重庆已有52家工厂停业,占当地工厂总数的14.3%。即便未倒闭的工厂也普遍减产。桂林、昆明等地的私营工厂大多濒临破产边缘。

抗日战争全面打响后,国民党政府把16个兵工厂转移到了后方,还新建了8个兵工厂。不过,搬迁过程中很多设备都损失了,导致战争初期兵工厂的生产能力大大下降。从战争爆发到1938年底,这些工厂总共只生产了123,330支步枪,3,600多挺轻机枪,700挺重机枪,1,700多门迫击炮,2亿8千9百26万发步枪和机枪子弹,55,350发各种炮弹,以及168万枚手榴弹。

由于国营兵工厂产能有限,国民政府开放了民营工厂参与军需品生产。上海的部分民营企业迁至武汉后,在条件艰苦的环境中坚持制造军火,共生产了超过10万枚手榴弹、2万多发迫击炮弹,以及大量地雷、水雷、工兵铲等装备。在1938至1939年期间,后方民营工厂的月产能显著提升,可制造30万枚手榴弹、7万发迫击炮弹、7万枚各类炮弹引信、6000多枚航空炸弹、1000套机械零件、30万把工兵铲、20多万把十字镐、1000个水雷引信以及500万枚军用纽扣和测量仪器等。在抗日战争初期,这些内迁的民营工厂为国民政府提供了重要的军火支持。

国民政府还接管了四川刘文辉、刘湘以及云南龙云所控制的兵工厂和其他军火制造企业。同时,政府还投资建设了新的兵工厂。

在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将每年财政支出的10%到20%专门用于国防建设,重点支持军工发展,并在原材料和设备供应上给予优先保障。例如,1942年上半年,水泥供应中有38%用于军事工业,下半年这一比例上升到42%。作为关键军火材料的铜材,在1940年至1942年间,超过90%的产量被军工部门消耗。钢铁资源的分配同样以兵工和重工业为主。这些措施推动了战时兵工企业的快速扩张。全面抗战开始时,兵工署下属企业仅有14家,随后又增设了20多家涉及军需纺织、被服、制革等领域的工厂。此外,航空委员会下属的工厂以及军政部管理的13家酒精厂也相继成立。到抗战结束时,国民政府的兵工企业数量已增至约50家。

合理整合资源,仍能取得显著成效。1939年至1944年间,国民政府的武器生产情况如下:步枪产量分别为81670支、54510支、39000支、59200支、66831支、62800支;轻机枪从892挺逐年增至10900挺;重机枪产量在350挺至3008挺之间波动;手榴弹生产量从621万枚降至420万枚;步机枪弹从8777万发增至15380万发;迫击炮弹从636726枚增至110万枚。82毫米迫击炮在1940年至1944年的产量分别为900门、500门、760门、1381门、1600门;60毫米迫击炮在1942年至1944年的产量分别为200门、1100门、2000门;山野炮弹在同期产量从61614枚增至103180枚。

在战略相持阶段,除了少数军用物资,国民党控制的兵工厂产量普遍低于1936年的水平。这种局面的形成有多个因素。首先,旧中国工业底子薄,生产武器所需的原料主要靠进口。战争开始后,进口渠道受阻,国内替代品不仅数量有限,质量也跟不上,直接导致武器产量和质量双双下滑。其次,国民党高层普遍存在“造不如买”的观念,且商业贿赂几乎成了公开的秘密。出于私利考虑,这些决策者更倾向于从国外采购军火。

1937年6月,国民政府派遣孔祥熙前往欧洲,与德国、英国、意大利、比利时、捷克斯洛伐克等国进行军火采购谈判,其中德国是主要的供货方。到1938年8月,中国从德国进口了大量武器装备,包括12架飞机、36门105毫米榴弹炮、800门迫击炮、500门37毫米反坦克炮、300挺13.2毫米高射机枪、1万挺机枪、5000支步枪、2万支驳壳枪以及4400支手枪。此外,还采购了6000发150毫米炮弹、3.6万发105毫米炮弹、190万发迫击炮弹、50万发37毫米反坦克炮弹以及1.6亿发子弹。

同一时期,国民政府从多个国家采购了大量军事装备。英国提供了36架飞机和1667万发子弹;法国贡献了24架飞机;意大利交付了101辆装甲车;比利时供应了54000支步枪和3867万发子弹;捷克出口了1829挺轻机枪和2600万发子弹;瑞典发送了1.18亿发子弹;匈牙利也提供了1500万发子弹。此外,1937年下半年,国民政府接收了战前从美国订购的279架飞机和1205万发子弹。

1937年8月21日,中国和苏联签署了《中苏互不侵犯条约》,苏联随后通过贷款方式向中国提供军事装备。到1938年年底,苏联向中国运送了大量武器,包括94架伊-16战斗机和122架伊-15战斗机,还有94架轰炸机和120挺航空机枪。此外,还提供了82辆T-26坦克,20门76毫米高射炮,180门37毫米反坦克炮和49万发炮弹,以及50门45毫米反坦克炮。苏联还支援了1000挺马克西姆-托加莱机枪和300挺马克西姆机枪,附带3000万发机枪子弹,以及1500挺杰格佳廖夫机枪。火炮方面,中国获得了360门76毫米野炮和36万发炮弹,80门115毫米榴弹炮和8万发炮弹。此外,还有1000万发步枪子弹,746辆汽车,以及大量配件和装备。

在1939年到1941年间,苏联向国民政府提供了大量军事援助。其中包括224架轰炸机、326架战斗机、44架教练机,以及770辆汽车。武器方面,苏联提供了200门37毫米反坦克炮、50门76毫米山炮、250门高射炮,还有约150万发炮弹。此外,国民政府还获得了6920挺轻重机枪、5万支步枪、1.5亿发子弹和31000枚炸弹,以及其他多种军用物资。这些装备和物资为国民政府的抗战提供了重要支持。

在抗战后期的关键反攻时期,国民政府兵工署下属兵工厂的生产效率显著降低。对比1944年和1945年同期的生产数据,主要武器装备的产量均出现明显减少。其中,步枪制造量减少了23.16%,轻机枪产量下降了23%,重机枪减少了9.6%。在火炮方面,82毫米迫击炮的产量降低了10%,其配套炮弹的制造量也减少了18.6%。弹药生产同样不容乐观,步机枪子弹减少了12%,手榴弹产量锐减28.7%,枪榴弹的制造量也下降了26.6%。这一系列数据反映出兵工厂在战争后期的生产能力明显衰退。

产量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美国大量军事援助的到来,直接削弱了国民政府自主研发武器的动力。数据显示,在1941年到1944年间,美国向中国提供了大量陆军装备,其中包括2.4万支冲锋枪、12万支步枪、2000多支手枪、1.8万挺机枪、900多挺高射机枪、4000多支反坦克枪、1000多具火箭筒、7000多具枪榴弹筒、近2500门60毫米迫击炮、700多门81毫米迫击炮、近百门反坦克炮、近500门75毫米山炮、130多门105毫米榴弹炮,以及超过2亿发子弹。这些物资的涌入,使得国民政府逐渐依赖外部供给,减少了对本土军工生产的投入。

与此同时,1944年发生的豫湘桂战役惨败,给国民政府带来了沉重打击。经过七年艰难维持的后方工业体系遭受重创,直接导致国统区陷入困境。原材料供应严重不足,物价飞涨,经济状况急剧恶化。这种局面进一步波及军工领域,使得武器弹药的生产能力大幅下降,严重削弱了国民政府的战争潜力。

历史多次证明,依赖“制造不如购买、购买不如租赁”的策略,眼光短浅且后果严重。自主创新是国家进步的关键途径,对于重要的技术装备,必须确保自主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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